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04
为控制破坏林地资源案件上升趋势,按照省局要求我局召开了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按照全省统一决定的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成立领导组织。确定重点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毁林开垦、毁林复耕、拱地头、扩地边的犯法犯罪行为;二是开矿、采石、挖沙及工程建设中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把采伐变成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